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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储罐注意事项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10-26 15:56:43点击:87601

1.储存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。 严禁在罐区吸烟,明火和取暖,并将火源带入罐区。

2.储存易燃,易爆,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储罐应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
3.在对储罐进行大修之前,必须切断与储罐相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,并且必须完成设备移交程序。

4.储罐内部介质用完后,应关闭进,出口阀门或盲板,并切断与之相连的管道和设备,并应有明显的截止标志。

5.包含易燃,腐蚀性,有毒或令人窒息的介质的储罐必须更换,中和,消毒和清洁。并在加工后进行分析测试,分析结果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。 如果存在易燃介质,则禁止用空气代替。

6.储罐中的操作必须获得许可。 如果操作长时间中断,则应重新签发缸内操作证书。

7.样品进入罐前30分钟进行分析,氧含量在18-23%(体积比)之间。

8.进入储罐时,请穿戴个人防护用品,以清除有毒和腐蚀性的残留物。

9.当需要建造脚手架和起重设备时,它们必须牢固可靠。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向内部或外部扔料和工具,以确保安全操作。

10.储罐内的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伏的防爆灯。

11.如果需要在罐中进行热加工,则必须获得热加工证书。

12.必须为罐区作业设置监护人,并且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措施。

13.完成后,维护人员和监控人员应共同检查储罐的内部和外部。 确认后,监护人应在关闭沙井之前在储罐上签署操作证书。

14.进行压力测试后,必须将其连接到大气中以防止真空。

储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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